首 页
2018-2019学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信息公开报告
点击数:   |   发布时间:2019-10-30

2018-2019学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信息公开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492号,以下简称《条例》)、《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以下简称《办法》)、《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字〔2014〕23号,以下简称清单)以及《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北航党政办字〔2011〕4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文件的有关规定,按照教育部关于信息公开的相关文件要求,对我校2018-2019学年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总结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受到举报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内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9月1日起,至2019年8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8-2019学年度,我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教育部推进教育公开的总体安排,继续遵循“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按照“便民、及时、准确”的要求,不断提升信息公开质量水平加强信息化平台建设,促进信息公开与学校各方面工作深度融合,切实履行好信息公开责任。

(一)维护好信息公开和信息保密之间的关系,做到依法依规。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为国家一级保密资格单位,一直以来承担了多项涉密的国防武器装备科研生产项目我校始终坚持从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的战略高度,依法保密,依法公开。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学校信息公开保密管理规定》(北航密字〔2014〕16号),对涉密事项和公开事项进行严格把关,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安全保密意识,重点强调以下几点工作:一是法律规定需要保密事项必须保密,不得以公开为由擅自公开,法律法规要求公开的必须公开,不得以保密为由不予公开或者拒绝公开;二是公开前必须依法进行保密审查,公开事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切实做到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三是保密事项要符合国家保密范围和定密的规定,公开的程序和方式也必须符合法律规定。既有效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又最大限度地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确保信息资源合理利用

(二)利用信息化技术水平为信息公开提供支撑,做到多元高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充分利用“互联网+教育”和大数据等信息化技术,不断丰富信息公开载体,使信息公开的渠道和平台更加多元。依托校内、校外信息化平台,打造“智慧北航”,配合学校中英文主页、新闻网、官方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在内全方位信息公开体系完善信息公开的平台建设,面向公众和广大师生开拓途径、主动推送信息,提升信息公开的多元化、规范化、精准化水平其中利用息北航企业号,建设的移动校园服务平台及校内信息宣传媒介。目前线上共有实名关注用户4.3万人。2018-2019学年发布校内宣传文案104篇,支持20余个学院和部处进行线上宣传和基础功能服务,已经成为了校内师生广泛喜爱和依赖的移动应用服务平台。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一)信息公开的主要方式和途径。根据《实施办法》,目前我校信息公开的主要方式和途径为:通过学校主页及部门网站、办公自动化系统、Ihome社区、电子邮箱、校报、校内广播、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电视等网络平台及媒体公开信息;通过会议、文件、公示、公告、通报、通知、简报、年鉴、会议纪要等形式公开信息;在学校网站开设信息公开意见箱,设置信息公开专栏、建立有效链接,及时更新信息,并通过信息公开意见箱听取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信息公开的相关数据统计。2018-2019学年度,通过全校各级网站(中英文主页、新闻网、部处网站、学院网站等)向公众社会公开信息28056条主要包括学校咨询、教学科研、文化建设、招生就业等信息。其中,面向校内公开(主要为群发邮件、办公系统)信息362公开信息数量较上一年度有所提升,信息公开管理进一步呈现规模化、精细化此外,学校加大了通过学校官方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各学院部处官方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的工作投入,学校官方微信微信号BUAA_1952,又名“航小萱”,现累积关注人数达16.5万余人,2018年9月以来,篇均阅读量达2.5万人以上,累计阅读量在600万次以上,单篇最高阅读量达到20万次以上。2018年9月1日起至2019年8月31日止,官方微信发布213篇,官方微博发布629篇。“航小萱”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传播优势,整合校园媒体资源,高效而精准地推送了各类信息,不仅传播了大学文化精神,也成为信息公开的最佳的渠道。

(三)招生信息公开情况。2018-2019学年度,学校持续增强招生信息公开力度年度,招生信息全部按照教育部和北京市招办相关管理规定和通知要求,在学校及相关部处、学院的网站和宣传材料上公开和公示,具体包括:招生简章、招生计划、录取批次、录取科类、录取分数等信息,并确保信息公开的精准性和及时性;学校持续保障对自主招生、保送生、艺术类招生、艺术特长生招生、高水平运动员、高校专项招生等特殊类招生的信息公开的公开度和透明度,主动通过学校招生网站、招生宣传材料等形式将相关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条件、工作程序、日程安排、录取办法、录取结果、咨询电话、申诉电话等全部相关信息相关名单全部面向社会公开,根据招生类型不同,公示的考生资格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所在中学(或单位)、资格条件、测试项目、测试成绩、合格标准、拟录专业和录取优惠分值等;此外,学校还通过教育部的阳光高考平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等各大平台网站公布学校招生政策和报考信息。

(四)财务信息公开情况。学校财务信息公开坚持谁公开、谁负责信息审查,谁公开、谁负责解疑释惑和“依法公开、真实准确、有利监督”的原则。公开前依法依规进行信息审查,公开后做好解释工作。财务信息公开通过财务处网站、财务处规章制度汇编、学校OA系统、学校年鉴等多种方式予以公开。通过在财务处网站设置“机构设置”、“规章制度”、“业务流程”等专栏的方式将财务处部门职责、人员分工、科室设置、联系方式、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和业务流程等信息面向全校公开;通过在财务处网站设立“党风廉政”专栏将财务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面向全校公开。学校财务收支状况、重大财务政策变化等通过学校年鉴、年度工作报告以及教代会报告等形式面向全校公开。学校严格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工作,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的通知》(计价格[2002]792 号),通过在财务处网站设置“信息公开”专栏、在学校宣传栏及收费现场公示等方式将学校教育收费项目、计费单位、收费标准、收费范围/收费对象以及批准收费的机关及文号等信息面向社会公开,同时公开了学校监察处监督电话和北京市价格举报热线,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五)人事信息公开情况。学校通过人事处、各学院网站及时公布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办法校内中层干部任免、招聘信息以及涉及人事人才工作的相关评比、公示、评奖评优和项目申报等相关信息,方便师生及社会公众了解学校人事师资工作的依据、流程、服务内容;同时,学校在发布招聘通知、笔试面试名单、拟聘人选公示等环节实施全程上网;在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工作中同样实施全程网上公开,并公布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联系方式,自觉接受监督。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学校信息公开网站上明确了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申请方式和处理程序,并将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信息公开监督部门的负责人、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等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开。

2018-2019学年,学校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受到举报情况

2018-2019学年,学校未出现任何因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也没有发生涉及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诉讼或者申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8-2019学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在推进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一些新的进展,尤其信息公开的多元化和精细化方面都有明显增强。在学校加大信息化建设的力度后,学校的信息公开工作也存在一些问题,信息公开载体增加后,如何加强对信息公开的监督和管理、把关和严控,将是信息公开工作面临的巨大挑战。面对这一问题,学校将继续推进信息化建设工作的同时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主体责任,坚持“谁公开谁负责”原则,增强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相关制度

六、其他

本报告电子版可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信息公开网下载全文。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7号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党政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83,联系电话:010-82329601,电子邮箱:xxgk@buaa.edu.cn)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2019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