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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2015学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信息公开报告
点击数:   |   发布时间:2016-11-16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492号,以下简称《条例》)、《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以下简称《办法》)、《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字〔201423号,以下简称清单)以及《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北航党政办字〔20114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文件的有关规定,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高校信息公开清单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548号)的要求,根据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4-2015年信息公开工作实际情况编制。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咨询访问情况,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的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内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91日起,至2015831日止。

一、概述

根据上级有关要求,2014-2015学年度,我校信息公开工作继续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积极依托各类信息公开的制度建设平台和工作成果,认真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为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获取学校信息创造条件提供渠道。全校师生和社会各界对于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反映情况总体良好。

(一)依托学校廉政风险防控“三个体系”建设,把全校的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权力监督体系的核心举措,更加强化了信息公开的功能和意义,同时从制度层面进一步细化了各部门信息公开的范围和责任主体。学校16 个试点单位分类梳理要公开的信息 350 余项,分别编制完成了本单位的《信息公开目录》,制定了《信息公开实施方案》,信息公开意识和主动接受监督意识得到增强。具体而言,一是分类梳理信息,编制完成信息公开目录。各单位对本单位应该公开公示的信息以及来自于其他方面(上级有关部门或其他部门)的信息进行了分类梳理。如校园规划与基本建设处梳理了工程项目合同审批签订、工程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管理等信息共5 10 项;财务处梳理了财务收费、预算安排及收支情况等信息共13 项;科学技术研究院梳理了发展规划及工作计划、工作流程、职权目录等信息共9 34 项;资产管理处梳理了资产使用情况、资产处置情况等信息共3 12 项;招标采购管理中心梳理了招标公告、中标结果公示等信息共7 11 项;网络信息中心梳理了基础信息、信息化项目管理等信息共5 13 项;校医院梳理了药品、物质采购管理、医疗服务等信息共4 23 项;资产公司梳理了产学研合作、公司内部管理等信息共8 19 项;党政办公室梳理了本单位重大事项、与教职工利益密切相关事项等信息共6 13 项;人事处梳理了人才引进、职称评审结果公示等信息共7 28 项;学生处梳理了奖助学金评审、兼职辅导员招聘等信息共7 21 项;校团委梳理了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社团经费管理等信息共12 项;机械工程及自动化学院梳理了教务、科研活动、学生管理服务等信息共 12 82 项;经济管理学院梳理了招生、财务、科研等信息共8 30 项;物理科学与核能工程学院梳理了招生考试、教学质量等信息共 10 64 项;外国语学院梳理了职称评审、年终绩效考核等信息共6 38 项。各单位将分类梳理的信息统一编入明确公开内容、责任主体、公开方式、公开范围、公开时限和异议渠道六要素的《信息公开目录》,从信息公开的角度规范监督权力的运行。二是规范信息公开程序,建立内部监督检查机制。根据主动公开信息和依申请公开信息两种不同信息类别,试点单位规范了符合本单位实际的信息发布程序,确保所公开信息的有效性和安全性。主动公开的信息一般经过责任主体信息收集整理、部门领导审批(重大事项信息公开还要经领导小组审批)、保密审查、信息专员汇总统一发布等环节;依申请公开的信息一般申请人提交书面申请、信息公开办公室(或专员)、统一收集、相关人员直接或提交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审议和经保密审查后书面回复等环节。如校医院等单位设置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由职代会负责对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部分单位外还专门设监督检查组长岗;财务处规定由综合办公室负责对财务处信息公开进行内部监督,对不依法履行财务信息公开职责、违反相关规定的责任人给予处内批评教育或进行相应责任处理;人事处等通过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或者是第三方组织例如监察处、申诉委员会、教代会等的外部监督,通过完善内控制度或者工作机制监督权力运行过程;党政办公室坚持安全、准确、及时、有效的原则,在严格遵守学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等相关保密规定的前提下进行信息公开。

(二)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的渠道。本学年,学校开设了“北航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xxgk.buaa.edu.cn/),依据教育部颁布的清单设置网站内容,为师生和公众提供更为便捷的信息查询途径,作为学校信息公开的重要平台;建立微信公众号,积极利用网络传播平台发布、推送各类面向公众的信息,增强了信息公开的灵活性、时效性、互动性和规范性;继续完善学校网络互动社区(Ihome社区)的建设;完善了邮件群发系统,将重要信息发送至每位教职员工的信箱;继续完善“线上线下互动”的师生综合服务大厅各项服务,通过发布办事指南、开通进度查询功能、建立咨询引导专柜等措施,进一步促进各项管理服务信息公开透明,为广大师生和社会公众提供专业化、一站式的在线咨询平台。   

(三)着力加强规章制度方面的信息公开工作。2014-2015学年度,学校一方面制定《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明确了制度制定过程中广泛征求意见的范围、方式和效力,增加制度建设的公开性和民主性;另一方面开展了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将学校所有正在适用的规章制度进行清理和汇编,拟在信息公开网站上集中发布,便于师生和公众便捷知悉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此外,学校进一步加强了对人事、财务、招生以及基建、资产等重点工作领域的信息公开监督力度,依法依规进一步加强了相关信息的发布告知和公开公示制度。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一)信息公开的主要方式和途径。根据《实施办法》,目前我校信息公开的主要方式和途径为:通过学校主页及部门网站、办公自动化系统、Ihome社区、电子邮箱、校报、校内广播、电视等网络平台及媒体公开信息;通过会议、文件、公示、公告、通报、通知、简报、年鉴、会议纪要等形式公开信息;在学校网站开设信息公开意见箱,设置信息公开专栏、建立有效链接,及时更新信息,并通过信息公开意见箱听取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将学校基本的规章制度汇编成册,置于有关内部组织机构的办公地点、档案馆、图书馆等场所,提供免费查阅;必要时,可通过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网络等社会媒体向社会公开信息。

(二)信息公开的相关数据统计。2014-2015学年度,我校通过各种途径面向校内外共主动公开信息23003条,其中通过互联网(学校中英文门户网站、新闻网、党政办网站等63个网站)公开信息16645条,占72.36%,通过其他方式公开信息占27.64%。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基本信息2125条;招生考试信息8564条;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2042条;人事师资信息790条;教学质量信息689条;学生管理服务信息4986条;学风建设信息168条;学位学科信息2089条;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1269条;其他信息281条。

(三)招生信息公开情况。2014-2015学年度,我校继续严格执行“六公开”制度,其中招生简章、招生计划、录取批次、录取科类、录取分数等信息均按规定在学校网站和宣传材料中公开,招生录取工作继续做到了“零违规”和“零投诉”。学校加强了对自主招生、保送生、艺术类招生、艺术特长生招生、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等特殊类招生的信息公开力度,将我校的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条件、工作程序、日程安排、录取办法、录取结果、咨询电话、申诉电话等全部相关信息通过我校招生网站、招生宣传材料等形式全面向社会公开,相关名单均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了公示,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四)财务信息公开情况。2014-2015学年度,我校严格执行发改委、财政部、教育部有关规定,将学校教育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依据在网络、宣传栏及收费现场进行公示,同时将学校监察部门和北京市物价局举报电话进行了公布;将学校各类捐赠资助和公益支出等相关情况在学校教育基金会网站进行了公开发布。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学校信息公开网站上明确了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申请方式和处理程序,并将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信息公开监督部门的负责人、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等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开。

2014-2015学年,学校收到3项信息公开申请,皆为在校大学生为研究需要提出,内容涉及本科教学教材、领导兼职等信息,均已按规定答复。

鉴于我校承担国防军工科研项目,安全保密工作极为重要。为防止意外泄密造成国家利益损失,学校制定了《信息公开保密管理规定》(北航密字〔201416号),规定了较为严格的信息审查制度,确保需要保密的信息一律不得公开。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受到举报情况

本学年,学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于信息公开工作评价较好,学校监察部门负责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设有监督电话。2014-2015学年,未有任何因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五、主要经验、问题和改进措施

将信息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与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密切结合,是推进信息公开的有效途径。信息公开的功能不仅在于满足广大师生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也是促进学校提升现代大学治理能力的重要途径,通过外部监督保障学校各项工作的规范性。

目前,我校在落实《条例》、《办法》及《实施办法》的过程中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包括:1、信息公开的范围不明确,某些信息是面向校内师生内部公开还是对社会公众公开存在疑虑,对通过校内办公系统公开相关信息的效力,存在不同认识。2、部分信息更新速度有待提升,及时性不够。3、信息发布渠道不够集中,特别是招生、教学等信息量较大的领域,存在信息碎片化的问题。4、信息公开渠道还有待进一步拓展,信息发布方式还可以进一步优化。

在未来的工作中,学校将继续推进信息化建设工作,加强学校以及各单位网站的管理水平和友好度,便于师生查阅知悉相关信息;保障信息更新的及时性,进一步建立多样化的信息发布渠道;进一步加强监督,建立责任追究机制,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

六、其他

本报告电子版可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信息公开网下载全文。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7号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党政办公室,邮政编码:100191,联系电话:010-82313994,电子邮箱:xiaoban@buaa.edu.cn)。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2015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