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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2016学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信息公开报告
点击数:   |   发布时间:2016-11-16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492号,以下简称《条例》)、《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以下简称《办法》)、《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字〔201423号,以下简称清单)以及《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北航党政办字〔20114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文件的有关规定,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教办厅函〔201674号)的要求,根据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5-2016年信息公开工作实际情况编制。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咨询访问情况,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的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内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91日起,至2016831日止。

一、概述

2015-2016学年度,我校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落实上级有关要求,为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获取学校需要公开的信息建立更为顺畅的渠道。全校师生和社会各界对于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反映情况总体良好。

(一)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好信息公开与保密工作的关系。我校作为国家一级保密资格单位,承担涉密的国防武器装备科研生产项目,安全保密工作是一项极为重要的任务。为防止意外泄密造成国家利益损失,学校进一步完善落实《信息公开保密管理规定》(北航密字〔201416号),对涉密事项和公开事项进行认真梳理,特别是对存在一定不确定性的信息进行鉴别和分类,在履行法律规定的信息公开义务的前提下,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安全保密意识,确保需要保密的信息一律不得公开。

(二)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的渠道。加强学校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以及各学院、各部处的官方微信公众号、微博的建设与管理,充分应用新型传媒渠道和技术,面向公众和师生及时主动推送信息,增强信息公开的灵活性、时效性、互动性和规范性;规范邮件群发系统,确保重要信息发送至每位教职员工的工作信箱;继续完善师生综合服务大厅各项服务,上线“为我点赞”系统,增强管理服务信息公开透明度,为广大师生和社会公众提供专业化、一站式的咨询平台。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一)信息公开的主要方式和途径。根据《实施办法》,目前我校信息公开的主要方式和途径为:通过学校主页及部门网站、办公自动化系统、Ihome社区、电子邮箱、校报、校内广播、电视等网络平台及媒体公开信息;通过会议、文件、公示、公告、通报、通知、简报、年鉴、会议纪要等形式公开信息;在学校网站开设信息公开意见箱,设置信息公开专栏、建立有效链接,及时更新信息,并通过信息公开意见箱听取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将学校基本的规章制度汇编成册,置于有关内部组织机构的办公地点、档案馆、图书馆等场所,提供免费查阅;必要时,可通过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网络等社会媒体向社会公开信息。

(二)信息公开的相关数据统计。2015-2016学年度,我校通过各种途径面向校内外共主动公开信息25358条,其中通过互联网(学校中英文门户网站、新闻网、各学院、各部处网站)公开信息22645条,占89.3%,通过其他方式公开信息占10.7%。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学院公开的信息11036条,机关部处公开的信息11969条,学校官网公布的信息2353条。

(三)招生信息公开情况。2015-2016学年度,我校继续严格执行“六公开”制度,年度招生简章、招生计划、录取批次、录取科类、录取分数等信息均按规定在学校网站和宣传材料中公开,招生录取工作继续保持了“零违规”和“零投诉”。学校继续加强对自主招生、保送生、艺术类招生、艺术特长生招生、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等特殊类招生的信息公开力度,将我校的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条件、工作程序、日程安排、录取办法、录取结果、咨询电话、申诉电话等全部相关信息通过我校招生网站、招生宣传材料等形式全面向社会公开,相关名单均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了公示。

(四)财务信息公开情况。2015-2016学年度,我校严格执行发改委、财政部、教育部有关规定,将学校教育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依据在学校宣传栏及收费现场进行公示,同时将学校监察部门和北京市物价局举报电话进行了公布。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学校信息公开网站上明确了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申请方式和处理程序,并将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信息公开监督部门的负责人、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等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开。

2015-2016学年,学校收到2项信息公开申请,皆为在校大学生为课题研究需要提出,均已按规定答复。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受到举报情况

本学年,学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于信息公开工作评价较好,学校监察部门负责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设有监督电话。2015-2016学年,未有任何因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五、主要经验、问题和改进措施

将信息公开工作需要与时俱进,需要不断应用新的技术手段和途径满足公众与师生员工互联网时代的信息公开需求。

目前,我校在落实《条例》、《办法》及《实施办法》的过程中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包括:1、信息公开的审批程序较为繁琐,存在信息公开不及时的问题;2、信息量较大的领域,快速检索功能有待提高,如招生、学生奖励、教学等工作中信息发布渠道较多,信息量大,搜索查询较为费时;3、信息公开的日常监管力度不足,对各单位的信息公开主要集中在年底提供报告,尚未形成完善的日常监测监督检查机制。

学校将继续推进信息化建设工作,加强学校以及各单位网站日常监管;保障信息更新的及时性与可检索性,规范优化信息发布渠道。

六、其他

本报告电子版可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信息公开网下载全文。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7号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党政办公室,邮政编码:100191,联系电话:010-82313994,电子邮箱:xiaoban@buaa.edu.cn)。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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