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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2014学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信息公开报告
点击数:   |   发布时间:2015-10-20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492号,以下简称《条例》)、《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以下简称《办法》)以及《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北航党政办字〔2011〕4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文件的有关规定,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4〕55号)的要求,根据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3-2014年信息公开工作实际情况编制。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咨询访问情况,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的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内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9月1日起,至2014年8月31日止。

一、概述

根据上级有关要求,2013-2014学年度,我校信息公开工作继续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按照学校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和程序,积极依托各类信息公开的制度建设平台和工作成果,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为师生员工和其他相关主体获取学校信息提供有效渠道,为促进依法治校,建设和谐校园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全校师生和社会各界对于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反映情况总体良好。

(一)进一步贯彻落实有关文件精神。2013-2014学年度,我校各级领导及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继续贯彻落实《条例》、《办法》、《实施办法》有关要求,认真学习教育部《关于做好高等学校财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财〔2012〕4号)、《关于做好高等学校财务信息公开有关事项的通知》(教财司函〔2012〕323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高等学校财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财函〔2013〕96号),以及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教办函〔2014〕23号)等文件精神,推动相关部门积极落实,切实做好公开工作,并有力的强化了全体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

(二)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的渠道。继续强化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网络互动社区(以下简称:ihome社区)的建设,更新OA办公系统,完善了邮件群发系统,积极利用网络传播平台发布、推送各类面向公众的信息,并建立了公开可见的访问者咨询、留言、评价和部门反馈的机制,增强了信息公开的灵活性、时效性、互动性和规范性;建设了“线上线下互动”的师生综合服务大厅,通过政策规章、办事流程及办理说明上网、发布办事指南、开通进度查询功能、建立咨询引导专柜等措施,进一步促进各项管理服务信息公开透明,为广大师生和社会公众提供专业化、一站式的在线咨询平台,不断建设面向个性化需求和更加方便快捷的信息公开途径。

(三)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机制。2013-2014学年度,学校在实施机构调整、建设师生综合服务平台等重大举措以及出台涉及部门及师生利益的重要政策等工作过程中,广泛采用召开包括部门领导、师生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开展网上投票、发放调查问卷,向教代会主席团、民主党派代表、离退休老同志代表专门征求意见、必要时召开专题听证会等方式公开信息,主动回应师生关切,集思广益、充分论证,形成了制度化的程序和惯例,进一步完善了推进重要事项过程中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并有效提升了学校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程度。此外,学校进一步加强了对人事、财务、招生以及基建、资产、招标等重点工作领域的监督力度,依法依规进一步加强了相关信息的发布告知和公开公示制度,有力推动了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的不断完善。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一)信息公开的主要方式和途径。根据《实施办法》,目前我校信息公开的主要方式和途径为:通过学校主页及部门网站、办公自动化系统、ihome社区、电子邮箱、校报、校内广播、电视等网络平台及媒体公开信息;通过会议、文件、公示、公告、通报、通知、简报、年鉴、会议纪要等形式公开信息;在学校网站开设信息公开意见箱,设置信息公开专栏、建立有效链接,及时更新信息,并通过信息公开意见箱听取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将学校基本的规章制度汇编成册,置于有关内部组织机构的办公地点、档案馆、图书馆等场所,提供免费查阅;通过汇编学生管理制度、教师管理制度分别向新生和新聘教师公开信息;必要时,可通过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网络等社会媒体向社会公开信息。

(二)信息公开的相关数据统计。2013-2014学年度,我校通过各种途径面向校内外共主动公开信息28027条,其中通过互联网公开信息占64.22%,通过其他方式公开信息占35.78%。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基本信息2038条;招生考试信息9478条;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2638条;人事师资信息891条;教学质量信息498条;学生管理服务信息5648条;学风建设信息126条;学位学科信息1948条;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1897条;其他信息2865条。

(三)招生信息公开情况。2013-2014学年度,我校继续按照教育阳光工程的要求,严格执行“六公开”制度,其中招生简章、招生计划、录取批次、录取科类、录取分数等信息均按规定在学校网站和宣传材料中公开,招生录取工作继续做到了“零违规”和“零投诉”。学校进一步加强了对自主招生、保送生、艺术类招生、艺术特长生招生、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等特殊类招生的信息公开力度,将我校的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条件、工作程序、日程安排、录取办法、录取结果、咨询电话、申诉电话等全部相关信息通过我校招生网站、招生宣传材料等形式全面向社会公开,相关名单均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了公示,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四)财务信息公开情况。2013-2014学年度,我校严格执行国家计委、财政部、教育部有关规定,将学校教育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依据在网络、宣传栏及收费现场进行公示,同时将学校监察部门和北京市物价局举报电话进行了公布;将财务年度预算和决算在由教师和学生代表共同参加的学校教代会上进行了一定范围内的公开报告;将学校各类捐赠资助和公益支出等相关情况在学校教育基金会网站进行了公开发布。

(五)科研信息公开情况。制定了《科学技术研究院对外发布信息管理办法》,明确了信息发布审批责任和办理流程。制定并下发了1000册《师生综合服务大厅科研服务指南》,方便师生业务办理,受到师生好评。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和咨询访问情况

《实施办法》明确了学校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申请方式和处理程序,并将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中的各部门负责人、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等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开。2013-2014学年,未以正式形式收到组织或个人向学校提出的规定范围内的信息公开申请。

2013-2014学年,学校各部门通过赴海外和全国各地宣传、本校校园开放日、新闻发布会现场,以及邮件、电话、短信、信函、网站、微博等多种方式积极接受公众关于学校各类信息和工作的咨询访问,据不完全统计累计达数万人次。

四、因信息公开受到举报情况

学校监察部门负责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设有监督电话。2013-2014学年,未有任何因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五、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目前,我校在落实《条例》、《办法》及《实施办法》的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主要包括:部分信息更新速度还可以进一步提升,信息发布渠道还可以进一步拓展,信息发布方式还可以进一步优化。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校将继续坚持依法治校,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和服务能力;进一步加强信息更新的及时性,进一步建立多样化的信息发布渠道;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建设长效工作机制,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

六、其他

本报告电子版可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党政办公室网站(http://dzb.buaa.edu.cn/)下载全文。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7号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党政办公室,邮政编码:100191,联系电话:010-82313994,电子邮箱:xiaoban@buaa.edu.cn)。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2014年10月31日